3)第一百一十七章 任悬镜司_大唐:我在镇妖司斩妖三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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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约。

  京城为官趋炎附势地很多,长安县令也概莫能外,见了这个补丁摞补丁的穷女婿,心里非常膈应,但碍于婚约和名声,只得捏着鼻子答应了下来。

  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,这女婿也不是个省油的灯,从小养成了些小偷小摸的习惯,这就被长安县令抓住了把柄,将他关进了牢房。

  未免夜长梦多,长安县令也是个狠角色,迅速在身边的圈子里划拉了一圈,发现吏部员外郎家有个儿子正是成婚的年纪。

  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婚事定了下拉,并把他那穷女婿的事情隐瞒了下来。

  本来事情若是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,也不失为一件好事,毕竟那穷女婿也不算是良配。

  但谁知道女儿自从见过礼部员外郞家的儿子后,就死活不同意嫁过去,原因是太丑。

  但这个时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,哪里会管她一个女儿家的意愿。

  于是他打算强行将女儿送到了员外郎家。

  让他始料不及的是,成婚当天,当新郎官前来接人时,却突然发现女儿不见了,于此同时牢房里的那个穷女婿也消失地无影无踪。

  他本能地就认为,是穷女婿将女儿骗走私奔了。

  这事将他气得够呛,于是就动用了手中的权利全城通缉两人。

  开始他还满怀信心,认为两个少年男女,又没有求生的本事,能够跑到哪里去?很快就会被找回来。

 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,两人却袅无踪影。

  随后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吏部员外郎的儿子也在几天后失踪了。

  这人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待在卧房里,等早上仆役敲门时,已经不见了踪影,连被子都是凉的。

  这就让人浮想联翩起来,撰写小册子的文人书生马上将这个情节编成了小故事,流传甚广,颇受欢迎。

  长安县令感觉事情蹊跷,不敢继续隐瞒,急忙报到了京兆府。

  由于丢失的人口涉及朝廷官员,不良府也算尽心尽力,但搜捕巡查了很长时间,也没有发现半点踪迹。

  接下来,京兆府接连接到报案,都是人口失踪,袅无踪迹,更长安县令女儿的案子极其相似。

  而且大部分都是官员家中,到了成婚年龄的子女。

  发展到这种地步,已经是极为重大的案件了,京兆府却一点线索都没有。

  最后实在被逼得没有办法,京兆府尹才将案子推到悬镜司,期望能够减少些压力和责任。

  林昭看到案卷最后,发现不良府已经将案子所有似是而非的线索全部列入到了卷宗之中。

  不由暗自思索起来,让这么多官员家眷悄无声息地失踪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到的。

  在这个妖魔横行的世界,首先映入脑海的肯定是邪魔外道作案。

  而这些失踪的人口中,不乏修炼武道或者术士的人,他们就算修为不高,也不会一点反抗的痕迹都没有,除非是精神方面的蛊惑。

  林昭前世看过不少妖魔鬼怪方面的小说,那个时代对这些鬼怪类型的想象那是脑洞大开,各种克鲁苏,科学法则向的鬼怪都被人提到过。

  因此林昭认定是精神蛊惑后,脑子里就出现了书中典型的妖魔类型。

  再次看了一遍卷宗上的描述,林昭已经有了大概的思路。

  第二天一大早,林昭就带着属下直奔长安县令家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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