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1章 婴灵_诡异复苏,我神明的身份瞒不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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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11章婴灵

  医院门口旁边的围墙下,

  一个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,抱着个孩子,鬼鬼祟祟走到一对年轻夫妇面前。

  年轻夫妇有些紧张地左顾右盼。

  中年男人递过去一个东西:“这是孩子的出生证明!”

  年轻男子打开看,暗松口气:“是健康的就好。”

  “孩子给我吧。”女人有些迫不及待。

  中年男人很警惕:“不行,先把钱转过来!”

  “好歹先让我看看孩子。”

  “我抱着你看就行,在睡觉呢。”

  女人心有不甘,却也只能作罢,近距离观察婴儿五官和皮肤,确定没有异样后,看向丈夫。

  年轻男子微微点头:“行,你稍等下。”

  说完掏出手机转账。

  “转过去了,你看下有没有收到。”

  中年男人看见手机短信提示,顿时喜形于色。

  就在他准备将孩子递过去的时候,旁边突然一下窜出好几个大汉:“都别动!举起手来!”

  三人直接懵了。

  这、这什么情况?!

  ……

  能在妇产科工作的,都是喜欢小孩的,不然根本坚持不下来。

  一想到一个残疾女人,怀胎十月,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,要被自己丈夫拿去卖掉,李娟感觉浑身发冷。

  “这事必须要管!”

  如果不知道就算了,知道的情况下,发生在自己面前的情况下,不管不顾,良心道德方面说不过去。

  于是她选择了报警。

  治安局那边听完情况后,很是重视。

  毕竟涉及到残疾人跟婴幼儿这两个弱势群体,换句话说,若真确定是拐卖儿童,这送上门的功劳,没人会拒绝。

  不过没有贸然打草惊蛇,而是选择先安排便衣盯着,观察情况。

  只是没想到男人这么急切,才第二天,就约买家见面了。

  于是,买卖双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被治安所的人现场抓住!

  ……

  审讯室。

  中年男人坐在后悔椅上,神情萎靡,两名治安员坐在他对面,表情冷漠。

  “姓名?”

  “李洪基。”

  “性别?”

  “男。”

  “出生年月日?”

  “1981年9月15。”

  “民族?”

  “夏。”

  “家庭住址?”

  “荷塘镇那坑垌村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问完基本信息,其中一个治安员冷声道:“我们是潘州县治安局永正治安所的治安员,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。依照《大夏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大夏治安律》及有关规定,你有如实回答的义务,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,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,但是故意隐匿事实,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听明白了吗?”

  李洪基木然点头:“明白了。”

  在随后的问讯过程中,李洪基对自身买卖婴儿的事实,供认不讳。

  当民警问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是,他回答:“缺钱啊,打工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花,一个小孩,怎么也能卖五万,我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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